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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减资股东需对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货运公司诉陈某、贸易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在公司减资未通知已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即便股东并未实际抽回资本,该出资已由股权转化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减资股东仍需对已知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10月2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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