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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拍卖成交后确定的上年度股权分红的权属认定,裁判要旨如下:
股权分红请求权专属于股东个人,股权拍卖成交后确定的上年度分红归属于买受股东,股权质押权属于从属权利,质押权人对拍卖成交后确定的上年度分红无权优先受偿。
本案案号:(2021)浙0903民初2187号,(2022)浙09民终230号
案例编写人: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陆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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