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技巧主要有两点,深圳律师总结如下:
一、首先看合同双方的主体。
1、如果合同双方都是个人(自然人),那么双方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主体有特殊的要求,一方必须为单位,另一方必须为个人。
2、如果劳动者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一般按劳务关系对待(部分地区认为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的,但是未能领取养老保险的,还是按照劳动关系看待)。
二、关键看双方是否构成行政隶属关系。
如果构成,则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反之则构成劳务关系。具体通过以下因素判断:
1、员工是否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要求准时上、下班或者请假需要走公司规定的流程;
2、员工是否构成公司的组成部分,比如从客观的角度分析该员工是否作为公司的一员对外从事活动;
3、该员工是否接受公司管理,比如是否服从公司领导的长期性、明确性的工作安排、纪律管理,员工能否自主决定是否上班等等;
4、员工工作岗位是否具有固定性和长期性。比如该员工一般只在该单位上班,且工作岗位和持续时间的一直较为稳定,不具有临时性和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