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常见法律问题释疑,深圳律师整理如下:
Q1: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能否决定双方的性质?
A1:不能。判定双方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需要按实际用工情况分析,合同名称不影响双方关系性质的判定。
Q2:退休了还能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吗?
A2: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那么不能构成劳动关系。但是如果退休了而未领取养老保险的,那么有部分地区认为不能构成劳动关系,但有部分地区认为还能够构成劳动关系。
Q3:公司股东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吗?
A3:一般不构成,除非该股东还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
Q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都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A4:劳动关系双方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劳务关系不强制签订。
Q5: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分别构成劳动关系吗?
A5:法律并未禁止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因此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