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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23-11-07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双重劳动关系中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2、人事主管有义务提示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不能举证证明曾提示的,法院不支持其二倍工资赔偿请求;

3、不知情的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对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惩罚性赔偿责任;

4、企业行政经理诉请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的不应得到支持;

5、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劳动者无权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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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年12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下列情形一般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1、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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