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工作,“失业保险”顶用吗?

1、失业了就能领失业保险吗?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此,并不是失业了就一定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后不想工作,能靠保险金度日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提示】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后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什么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5种待遇: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②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④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⑤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