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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逾期利息是否属于法定违约金?

2023-10-12

问题咨询:

借款合同中的逾期利息是否属于法定违约金?

 

律师解答:

逾期付款利息不是违约金

逾期利息,又称罚息,专指借款合同中由于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应当就尚未归还的借款向出借人支付的处罚利息。“逾期利息”所对应的是借款人的逾期还款行为。“逾期”的形式既包括借款期间届满后一分未还,也包括只偿还部分的情形,前者是全部借款均构成逾期,后者是未还的部分借款构成逾期。无论是金融贷款还是民间借贷,对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利息都持肯定态度。

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必须有合同约定,而主张欠款利息不一定要有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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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一银行用户信用卡违约,透支28000多元资金长期未偿还,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最终,法院驳回了银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满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分析: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信用卡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日利率万分之五,故信用卡利率实行上、下限管理。本案中,原告被告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已经达到该规定的上限。

其次,依照《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故发卡机构针对持卡人的违约行为收取违约金需与持卡人明确协商约定,因原告在本案中并未提交其与被告针对收取违约金进行协商的证据,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这表明,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是否适用违约金责任,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则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违约金责任便无适用的余地。由于我国现行法取消了法定违约金制度,故根据上述规定,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返还借款的,无法定违约金适用的余地,逾期利息自然不属于法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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