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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除非法关系出具的借条,属无效民事行为。
——王女士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金融担保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案例要旨】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础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为解除非法关系出具的借条,属无效民事行为。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8月13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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