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苏某健康权纠纷案,深圳律师整理分享如下:
虽无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但从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推断,受害人所受损伤应系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要旨:高度盖然性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虽无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但从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推断,受害人所受损伤应系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审理法院: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8月1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