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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职工死亡时标准计算

2023-05-24

劳动者主张工伤待遇时,经常会遇到按何时的标准计算问题。比如,一次性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职工死亡时标准还是按主张时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职工受伤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还是按伤残鉴定时或者主张工伤待遇时的标准计算?对此,深圳律师整理分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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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5日,赵中海入职一家运输公司从事货运司机工作。同年10月17日,赵中海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赵中海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因赵中海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又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本案由赵中海的唯一女儿赵欣代为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工伤认定申请,最终由人社局于2022年9月8日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赵中海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此后,公司同意向赵中海给付工伤待遇,但是,给付标准按照赵中海死亡时,即2021年10月17日之前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向赵欣支付工亡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可是,赵欣认为,应按赵中海被认定工伤后受害人主张工伤待遇时的标准,即2022年9月8日时的上一年度标准计算工伤待遇。为此,双方再次发生争议。


深圳律师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38条第8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案中,赵中海于2021年10月17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以2010月17日发生工伤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数额为847180元(42359元×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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