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执行转破产清算再转重整的企业,法院可在执转破中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对僵尸企业的特殊拯救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要旨】对于执行转破产清算再转重整的企业,法院可以在执转破中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对僵尸企业的特殊拯救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因案制宜采取出售式重整方案,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选择战略投资人等方式,使债权人获得更高的清偿率,极大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18年度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