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整理的有关灵寿县某公司、青岛某企业等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裁判规则如下:
名为融资租赁,实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属于虚假意思表示,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所隐藏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案例要旨】虽然行为人与相对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无实际租赁物,融资租赁仅为双方约定的一种投资路径,双方形成的法律关系名为融资租赁,实为民间借贷,故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系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应为无效。此外,行为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借贷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即该虚假意思表示所隐藏的各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案号:(2022)鲁民终57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