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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2023-12-21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军委政法委员会保卫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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