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提醒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需续签,否则二倍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之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往前倒推一年。
出处:( 2021 )粤民申 13139 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一年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入职满一年后的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因入职第一年时劳动者处于与用人单位关联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间,该期间的二倍工资没有事实依据。入职满一年后的双倍工资,因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劳动者第一次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是 2018 年 8 月 15 日,结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认定可予支持二倍工资差额的期间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止共计 7 个月零 24 天。
深圳律师总结:劳动争议的裁判规则有明显的地域性。本案中广东高院的观点是用人单位只要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始终处于二倍工资的达摩克利斯剑下。这种观点有效的惩罚和威慑了用人单位怠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充分保障了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