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深圳律师举例说明:
某公司为个体工商户。2019年1月,王某经他人介绍在该公司处从事施工维修工作,报酬支付方式为计时,按实际出勤天数200元/天计算工资。2020年1月,王某在工作中受伤。后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王某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对其请求予以支持。该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陈述其工资并非固定不变而系按照每天200元,根据每月出勤天数计算劳务费数额,停工期间不计算劳务费。从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用工实际情况看,王某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供劳动,该公司根据王某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向其发放劳务费,且亦无证据证实王某实际受到了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约束。
综上,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应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