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拆迁款到手,拿出部分资金放贷吃利息,稳稳地赚取"睡后收入", 一生躺赢美滋滋?
【案例解析】
王五和赵六原本是陌生人,一个是"拆一代",一个是小店主。经中介介绍,双方签订格式化《抵押借款合同书》《收据》等文件,约定:赵六用房产抵押,向王五借28万元,期限为一年,年息15%。双方办理抵押登记后,王五的妻子向赵六转账交付了本金28万元。后因赵六未按时还款,王五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王五没有发放贷款的资质,但经审理查明,王五长期、多次向不特定人员出借资金并收取较高利息,出借频率高、资金总量大,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营利性,属于职业放贷行为。王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最终,法院仅判决赵六返还本金及按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担保律师提醒未有资质的职业放贷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