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林回到自家门口时,父母饲养的小狗跑到了小林身旁与其玩耍。随后,邻居石某家的一只小狗也跑过来一起玩耍。两只狗玩得起劲的时候,蹲在地上的小林右手食指突然不知道被哪只狗咬了一口,小林认为咬伤并不严重,便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但是不久之后,小林就感觉到胸口闷胀,甚至口吐白沫。
次日,他到村子中的诊所打针取药,仍然没有好转。第二天,林父将小林送到县上的人民医院抢救,被诊断为狂犬病,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下了病危通知书。当天晚上,小林身亡。
林父认为是石某家的狗咬死了自己儿子,而且邻居老李当时就在附近,亲眼看见了石家的狗咬伤小林,于是林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石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等共计人民币3万元。
法院认为,从现场勘验来分析,老李距离狗咬人的地方有5米以上,尽管看见了小林和两只狗,但是狗咬人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因此认定哪一只狗咬伤受害人的证据不足。最终没有办法确认到底是哪一只狗咬伤了小林的手指,所以这两只狗的饲养人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石某对小林所造成的损失承担50%的责任赔偿15000元。
动物致害,属于无过错责任,应当由动物所有人或者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当动物在嬉戏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则属于加害人不明,应当适用共同危险行为规则,即由共同危险行为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普法课堂:
文明饲养宠物,需要做到哪些呢?
(1)做好安全防护,保证宠物健康。这既是对宠物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因此,进行必要的疫苗接种和必要的宠物训练也有助于减少动物对人类的伤害。
(2)自觉清理动物粪便。不仅在家里要保持干净的环境,将宠物带出门时更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将宠物的粪便及时处理,菅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3)出门带牵引绳。虽然宠物主人普遍认为宠物狗对人的危害性极低,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宠物失控,甚至出现咬伤他人的情况。
(4)切勿放任宠物相互打闹。每种宠物的品性不同,有的暴躁,有的温顺,所以当与他人一起遛狗时,不要随意放任宠物打闹,以免激怒比较暴躁的宠物,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5)遇到问题积极沟通。当某些情况确实发生的时候,要让自己冷静下来,积极沟通,寻求更理智的处理方式,切勿感情用事,避免酿成大错。
(6)对宠物负责。决定养宠物的时候就要做好养它一辈子的打算,不要将其随意丢弃,导致无家可归。你的一时兴起,将会导致它们一辈子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