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律师在应诉过程中,往往对于起诉状的书写上大炫其技,以期对责任对方造成气势上的压制,在答辩时倾向于随机应变、诉后被动等待判决文书,一副尽人力听天命的状态。实际上,在庭审结束后还有一招制敌的绝技,那就是提交代理词。
代理词是对案件所有前期的总结,一般对于法院法官来讲,因为时间有限,案件积累的缘故,都是案件要开庭了,法官才会看到卷宗翻阅,并不会有深入的了解。所以,代理律师应在庭审后向法院提交一份总结性的文书,即代理词,让法官可以全面分析案件,以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结论。
那么,律师在撰写代理词时要注意什么呢?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第五,代理词应表明己方立场以及可承受范围,便于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内适当调整,避免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