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分享五个普通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2023-01-17
合同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五个普通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一:涉及表见代理的认定
孙某作为A公司委托代理人与B公司签署买卖合同,指定收货地点及收货人。买卖合同列明出卖人为B公司、买受人为A公司,落款处有B公司盖章、孙某签字,A公司未盖章。后因货款纠纷,B公司起诉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抗辩孙某无代理权,且不构成表见代理。诉讼中孙某作为证人陈述,本案实际系其个人与B公司发生交易,合同指定的收货人仅代表孙某个人收货。
黄某与C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黄某将“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方式购买C公司的汽车一辆。黄某按约支付“尤里米”后,C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就合同效力发生争议。黄某起诉认为“尤里米”是虚拟商品,双方“以货换货”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应属有效。C公司则认为黄某用“尤里米”购买车辆,是将“尤里米”作为法定货币在市场上使用,违反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D公司与E公司签订《铝材销售合同》,约定D公司分两批向E公司提供铝板,E公司于合同订立日、第一批和第二批收货后以及质保期届满后分四次付款。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第二批货物因E公司临时急需而派车至D公司处将货物拉走,未形成收货单等书面凭证。E公司按约支付了前两次货款,并在拉走第二批货物的第二天支付了货款10万元。D公司因E公司逾期未足额支付货款诉至法院,E公司则称D公司未实际交付第二批货物且铝板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反诉。
F公司与G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由F公司向G公司出售潜水提升泵设备,设备交付后即安装完毕,合同未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限,但约定“验收”是指设备安装完毕后通水通电能够运转,另约定质保期为设备安装完毕后1年或以设备安装验收完毕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的为准。后F公司起诉要求G公司支付货款,G公司则主张设备有质量问题并提出反诉。
H公司与J公司于2016年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H公司向J公司购买热镀锌钢管等产品,合同总价100万元。H公司按约支付20%预付款后,J公司仅交付50万元货物。至2021年,合同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已远高于合同约定单价,J公司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于2016年解除,且H公司应支付已交付货物的对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