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告诉您什么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到底有多重要?
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自治的基本形式与实现的保障,因而股东除了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就许多法律并未明确提及的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特征,公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股东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作,因此公司章程更加注重公平合理地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有详细的强制性规范,也有很多任意性规范,比如《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所应载明的事项,这些事项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应当明确制定出来。同时《公司法》中的任意性规范或者法律空白的事项,在公司章程中也是可以进行约定的,比如涉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除名的规定。
《公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在我国尚处于空白阶段,该解释第十八条虽然弥补了这一空白,但是也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对于其他情况下如何处理对股东的除名,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公司章程中进行明确约定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