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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途径及法律责任

2022-11-18

对很多企业而言,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关乎其核心竞争力,具有生死存亡的战略意义。失去了核心商业秘密,企业可能面临着死亡。因此,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商业秘密,企业通常不惜成本,采取各种法律措施进行防范。从公司内部角度看,主要通过订立相关协议,要求核心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义务。一旦第三方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时,民商诉讼律师提醒:可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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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追究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协议的责任

因为员工与企业间解决纠纷的第一道程序是申请劳动仲裁,侵权人必须是公司的员工或前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但实践中竞业限制义务纠纷在劳动仲裁案件的举证难度相对较低,而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较难完成证明责任,因此实践中竞业限制劳动仲裁案件的胜诉率相对较高,所以维权者可优先考虑通过竞业限制劳动仲裁来维权。需要提醒的是,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员工离职后,企业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否则,员工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二、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基本原理,结合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自身的特性,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一般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认定第三人侵权行为成立,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参照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诉讼,可以将公司外部人员及公司内部人员一同起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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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工商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工商主管部门查处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工商主管部门作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管理部门,有权对实施不正当行为的主体进行行政查处。若工商行政机关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成立,则工商行政机关可作出以下处罚:要求商业秘密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由工商行政机关根据情节对侵权人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


四、向公安主管部门报案,追究侵权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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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

民商诉讼律师提醒,企业招聘员工时,最好做好背景调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设定保密条款,或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

在职期间,对公司文档上传到云端、拷贝到外部设备、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的行为进行限制性规定,一般专业网络员会通过网络设置、电脑设置达到把控的目的。如果担心员工离职后会出现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可通过多种渠道掌握离职员工的再就业状况,比如通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信息了解离职员工的新雇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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