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755-86719926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司解散纠纷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3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96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22日公布,自2023年9月22日起施行)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案件受理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第二种意见,公司解散纠纷应当按照非财产案件确定受理费收费标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基数,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计算。
客户服务热线
19168508405
联系我们
在线客服
Copyright © 2022 - 广东春霆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粤ICP备2022081091号-1 网站地图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