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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2024-02-01

问题咨询:

合同没有生效,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

合同没生效可以取消。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取消合同。如果一方没有法定解除权,私自取消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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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法定解除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

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

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律师小结:

因法律并未对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作出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尚存争议。

但合同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合同因一方原因不能生效的情形下,如合同仍约束另一方,则将导致交易陷入僵局状态,既不符合市场效率原则,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允许当事人解除该成立未生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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