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公示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域名: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根据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未按时公示年报会有怎样的后果?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满三年未公示年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并被社会共知,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网上报送公示步骤
第一步:在电脑浏览器上登录: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相应的省份。首次登录要先进行“企业联系员注册”。
第二步:注册完成后,返回首页点击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必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的年报。
第三步:如年度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信息和统计信息填写,请注意填写完整。
第四步:填写完成后,预览打印与提交并公示,企业确认信息无误,可提交公示年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