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定营运能力和市场价值的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在充分尊重债权人友好协商合作意愿的情况下,释明大股东积极偿债,引导推动破产程序转为和解——上海辛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案例要旨】具有一定营运能力和市场价值的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在充分尊重债权人友好协商合作意愿的情况下,释明大股东积极偿债,引导推动破产程序转为和解。最终促成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为债务人恢复经营提供了保障。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上海破产法庭2020年度典型案例(和解类)(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