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集体偷渡至境外诈骗窝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成功人士”诱骗国内女性向虚假网络赌博网站投注充值而骗取钱财的,构成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李某某等9人诈骗、偷越国境案
【裁判规则】行为人组织中国公民集体偷渡至境外诈骗窝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俗称“杀猪盘”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冒充“成功人士”诱骗国内女性向虚假网络赌博网站投注充值而骗取钱财的,构成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
案件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重庆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以来,以被告人李某某的堂弟李某为首,被告人李某某等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庄某某、陈某1、陈某2、陈某3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大量中国籍人员从云南偷渡至缅甸联邦共和国佤邦孟波县,以此为据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先后利用名为京东财富、掌众财富、蚂蚁财富等多个虚假网络赌博网站,组织业务员虚构名字、年龄、职业等身份信息,使用非法获取的手机、电话卡、电脑、微信账号等,注册多种网络社交平台账号,使用虚假的高颜值人像、图片等素材,将自己包装成男性“成功人士”,在各个网络社交平合上寻找女性被害人,以交朋友、谈情感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和好感。此后,业务员向被害人推荐上述犯罪集团控制的虚假网络赌博网站,编造发现网站漏洞赚钱快或者自己赚了不少钱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扫描网站二维码进入并注册账号。随后业务员以带着一起玩、稳赚不赔等借口继续诱骗被害人向网站投注充值,并通过账号上分、提现的方式引诱充值更大金额。通过上述方式,该犯罪集团累计骗取1200余名被害人共计3145万余元。
审判结果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五万五千元。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其他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