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运用优势证据规则对事实作出认定。相关案例要旨深圳律师分享如下:
——王洪诉巫赏翠等委托合同案
案例要旨:在诉讼中,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运用优势证据规则对事实作出认定。优势证据规则也可以称为“高度盖然性”,即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的分量和证明力比反对该事实存在的证据更有说服力,或者比反对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的可靠性更高。
案号:(2010)桂民一终字第119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1年民事审判案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