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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19

本条(《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的简称,属于不确定概念。民法学说一般采取类型化研究的方式,基于裁判实务中依据公序良俗裁判的典型案件,区别出若干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类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待决案件事实与其中某一个类型相符,即可判定行为无效。这些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危害国家政治、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治安等秩序类型;

2.危害家庭关系行为类型;

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

4.违反人权和人格尊重行为类型;

5.限制经济自由行为类型;

6.违反公正竞争行为类型;

7.违反消费者保护行为类型;

8.违反劳动者保护行为类型等。


同强制性规定一样,公序良俗也体现了国家对民事领域意思自治的一种限制。因此,对公序良俗的违背也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理由。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层次的行政规章或者国家政策转换为公共秩序,并作为裁判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依据,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现实问题,也是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要求,应当在司法实践中认真对待。由于公共秩序是具有相当弹性的概念,根据上文提到的八种常见类型,如果有相应的国家政策或行政规章规定,则应当单独参照具体规定的内容或者加上其他的各种因素,对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行为是否违背公共秩序作出认定。为尽量确保认定标准客观公正且便于操作,同时又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综合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和考量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违背公共秩序,可以通过正反两方面标准加以把握。其中的正面标准,即属于违背公共秩序行为的判断标准主要为:


1.从对象上看,意思自治行为应当是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2.从时间上看,原则上应当为行为发生时;

3.从主观要件上看,不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

4.从客观要件上看,行为后果具有相当的严重性。

其中的反面标准,即不属于违背公共秩序行为的判断标准主要为:

1.民事主体意思自治行为违反公共秩序的内容属于管理性质;

2.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可通过单方处罚达到规范目的;

3.认定行为无效致使弱者处于更为不利的境地;

4.认定行为无效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严重相悖。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著:《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总则卷)》(三),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1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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