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深圳律师事务所整理如下:
有些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民法典》也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深圳律师事务所提醒:通常受到诉讼时效保护的为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但是物权请求权、人身权等是不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适用范围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