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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判例!员工过退休年龄继续用,4年后公司终止竟不用赔?

2026-05-24

很多HR和企业管理者都有一个困惑: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没办退休手续,继续留在公司上班,这时候双方还是劳动关系吗?如果公司想“炒人”,需要赔钱吗?


最近的一则判例(2025年发生,极具时效性)给出了明确答案。这不仅关乎用工成本,更关乎企业合规的“安全线”。请务必看完,这可能帮你省下一大笔赔偿金!



⚖️ 裁判要旨

关系认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终止用工,而是继续用工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双方劳动关系持续存在

终止权利: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享有的“因劳动者达龄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因达龄后继续用工而消灭。

赔偿认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龄后的任意时间行使终止权,均属合法终止,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基本案情

本案的主角是财务文员刘某与甲公司,双方的“拉锯战”跨越了十年:

入职时间:2015年10月1日,刘某(女,1971年6月22日出生)入职甲公司,担任财务部文员。

合同续签:双方非常规范,分别在2015年、2018年、2021年、2024年签订了多份三年期劳动合同。

关键节点(2021年6月22日):刘某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甲公司未终止合同,刘某继续在岗工作。

终止时间(2025年):2025年7月31日,甲公司突然向刘某寄送《因超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终止劳动关系。8月31日,双方正式解除,刘某签字捺印。

诉讼请求:刘某不服,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裁判结果

法院的判决结果可谓“一针见血”:

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刘某与甲公司自2015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驳回赔偿请求:驳回刘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长达4年多,此时还能否以“达到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合同?如果能,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 裁判理由

权利的“存续”: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龄后终止合同的权利。这个权利不会因为用人单位当时没行使(继续用工)就自动作废。

继续用工的性质:刘某虽然在2021年就达到了退休年龄,但甲公司选择继续留用,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双方的用工状态处于持续过程中。因此,在2025年甲公司提出终止前,双方依然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合法行使权利:既然权利没有消灭,甲公司在2025年依据该条例行使终止权,就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终止,自然也就不存在“违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律师小结

这个案例对于企业用工管理有着极高的警示价值,总结如下:

“超龄”不是自动失效的“免死金牌”:

只要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你还在用,且没办退休,法律上你们依然是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企业仍需承担工伤保险、社保等劳动法义务。

“终止权”是企业的“核武器”:

企业不必担心因为错过了退休当天的“终止时机”就永远失去了主动权。只要员工还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随时可以依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合法止损”,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操作建议:

及时告知:建议企业在员工达龄前合理时间履行告知义务。

明确选择:达龄时应明确是“终止”还是“留用”。如果留用,建议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 结语

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企业管理需要有温度的合规。如果您在处理员工退休、辞退或劳动争议时感到棘手,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律所的专业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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