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养老骗局!免费饭局、上门送礼,背后全是保健品高价推销套路。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结合案例解析如下:

行为人以免费聚餐、赠送米面粮油礼品、健康体检等为诱饵,虚构保健品治病、养生奇效,刻意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群体以远超市场合理价格高价购买劣质、普通保健产品,非法占有老年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针对老年人实施养老诈骗,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2024年9月底,被告人倪某荣与郭某峰(另案处理)共谋向老年人高价销售虚假抗癌保健品牟利,倪某荣负责提供货源及讲师服务,郭某峰负责提供场所及招募销售人员。自2024年11月中旬起,郭某峰通过其招募的销售人员方某、项某强、刘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先以免费吃年夜饭、赠送小礼品为诱饵,采用专车接送的方式将被害老年人接至上海市某区某农家乐、某小镇饭店,先后由李某、唐某(均另案处理)担任讲师,采取虚假人设、虚假案例分析、虚高砍价、经销商烘托气氛等方式,编造产品具有防癌抗癌、治疗各种慢性疾病功效,诱骗老年人以高于成本价数十倍的价格购买“二氢槲皮素”产品。至案发时,倪某荣共计涉及销售“二氢槲皮素”产品金额达62万余元。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7日判决:
被告人倪某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
违法所得依法追缴,退赔被害人。
判决生效,无上诉、抗诉。
争议焦点:
以免费吃饭、赠送礼品诱导老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属于正常商业推销还是刑事诈骗?
行为人夸大保健品养生、治病功效,能否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受害人为自愿购买,是否可以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裁判理由:
行为人并非正常合法经营,而是以免费聚餐、赠送礼品为伪装套路,本质是制造情感绑定、降低老人警惕,属于设局诱骗。刻意虚构、夸大保健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隐瞒产品真实价值,明知定价远超合理市场价格,主观上具有骗取老年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与非法占有目的。老年人因受虚假宣传、情感诱导陷入错误认识而付款购买,并非真实自愿的公平交易,不能认定为正常民事买卖,应当纳入刑事诈骗规制范围。本案专门针对老年弱势群体实施侵害,侵害养老权益与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大,契合养老诈骗从严打击司法政策,依法予以严惩。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荣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老年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倪某荣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倪某荣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诈骗,可以酌情从严惩处。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司法指导意见以免费旅游、健康讲座、赠送礼品、免费就餐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虚假保健品、养生产品,非法占有老人财物的,依法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小结: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吃饭、上门送礼、健康讲座多是保健品推销、养老诈骗的经典套路,老年人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凡是宣称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保健品宣传,全是虚假夸大宣传,切勿轻信。
子女应多关爱家中老人,多科普防骗知识,提醒老人不随意参加陌生机构聚餐讲座、不轻易转账高额购产品。
若遭遇此类保健品诱骗高价消费、虚假宣传骗局,保留讲座宣传资料、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报警,也可委托律师介入维权追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