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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能否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2023-03-23

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深圳律师持肯定意见。理由如下:


1、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属不同的主体,法定代表人虽然对外代表公司从事公司行为但不能将二者混同,亦不能以此否认二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2、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的标准不是该劳动者是不是法定代表人,而要根据该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身份。

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身份,那么该法定代表人即可以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巳失效)(劳部发(1994)360 号)的规定,厂长、经理应与聘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在原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 号)对“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 号文的规定,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由此,除在国有公司和企业中,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时与公司企业不构成劳动关系外,除此之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可以与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截至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中不存在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持否定性的规定。


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更多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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