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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2023-02-28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深圳律师解答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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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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