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春霆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0755-86719926

什么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2023-02-14

什么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深圳律师告诉你,年度报告公示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1日至630,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域名: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微信截图_20220811145438_副本.png


根据201410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面、负值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人,主营业务收人,利间总面、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联系我们
关闭

客户服务热线

19168508405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底部logo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与高新南十道交汇处卫星大厦15楼1503A室  
  • 电话:0755-86719926  
  • Email:chunting202205@163.com  
二维码

Copyright © 2022 - 广东春霆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粤ICP备2022081091号-1网站地图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