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义务是公司员工的法定义务,只要是公司的员工,公司都可以要求对公司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该义务的厦行并不以公司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条件,同时保密义务通常是终身义务,只要公司的保密信息持续保密,员工就不能泄露,否则将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是以员工与公司之间就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达成的协议为前提条件,若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则公司无权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另外,竞业限制义务有一定期限,最长为两年,这一点与保密义务的长期性有较大的差异。
一、竞业限制的主体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自由、平等协商的结果,并非劳动法律强制条
款,不是所有劳动者均需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二、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
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是指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协议在什么区域有约束力。法律对区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议约定,该约定应有合理性。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条款未约定具体区域,出现纠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竟业限制区域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由于竞业限制会限制员工的择业自由,如果不能从事原本职工作,被竞业限制的员工的收入势必大大减少。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这是竞业限制义务生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不支付该补偿,员工可以不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数额,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通常是离职前月工资的30%。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支付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进行支付。

深圳律师科普: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定标准
竟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许多公司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法定标准是什么呢?
有约定按照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即可。无约定情况下按展法定为月平均工资的30%.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竟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