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并且合理合法,这是真的吗?
确实是真的。不过得有个前提条件,打个比方:
小李在2020年3月1日找小刘借了6000元,承诺在2020年6月30号之前还,结果到了6月30号,小李还没有还钱,小刘也没有找小李要,并且2020年6月30号往后计算3年时间直到2023年6月30日,这期间小刘从未找小李要过一次钱,那么从2023年6月30日开始,小李就不用还钱了。哪怕小刘去法院起诉小李,小李只要告诉法官,自己确实找小刘借了6000块钱,但是小刘超过3年时间都没有找自己要过钱,那么法院就会判小李不用还钱。因为这三年的时间在法院上称作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关系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在借钱时,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的催款行为,那么往后推三年,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就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其起诉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借钱过程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同意在一定宽限期内偿还债务的,那么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借满的次日起计算,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民间债务到期之后,债权人没有催收,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非实体的债权,最后民间借贷的债权保护期,法律规定是20年,不是3年。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其实很简单,您只要在这三年内,在任何时候向对方要账,那么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从你要账的这天重新计算3年。比如小刘在2023年1月1日给小李发个信息找小李还钱,那么三年的诉讼时间就会从2023年1月1日这天重新计算,所以大家以后借钱给别人一定要注意了,在三年时间内,通过发短信,或者发微信的方式要对方还钱,保证这三年诉讼时间一直有效重新计算没有过期,否则对方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不还钱了。